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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信鸽协会是全国性群众体育组织,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的团体会员,成立于1984年12月,总部设在北京。协会下设裁判、新闻、器材、科研四个专项委员会,其职责是:组织信鸽爱好者参加各类活动,提高信鸽放飞水平;组织举办国际性比赛,促进国际交流;组织全国性竞赛和培训工作;拟定信鸽管理、竞赛制度、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;组织信鸽科研和经验交流工作;命名、建立国家级种鸽舍和赛鸽舍等。中国信鸽协会目前共有33个团体会员,个人会员近33万人,每年发行足环约800万,出版发行双月刊《中华信鸽》。随着我国改革开放,近年来协会与国际组织往来日益增多。1997年1月中国信鸽协会加入国际鸽联盟,协会领导人目前已经进入国际鸽联执委和单项委员会。协会每年组队参加世界信鸽锦标赛和世界排名大赛。业务范围:(一)全面负责本项目的业务管理,研究制定信鸽运动的发展规划、计划及相关政策。(二)宣传和普及信鸽运动知识,努力发展信鸽运动事业,组织广大信鸽爱好者积极参加信鸽活动。指导文明养鸽、科学养鸽,提高信鸽运动技术水平。(三)审定、修改信鸽运动竞赛规则和裁判法,研究制定全国信鸽竞赛计划和规程,报国家体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。(四)指导各会员单位信鸽运动的普及和提高。(五)负责组织全国性信鸽竞赛及裁判员、教练员的培训工作。(六)按照国家体育行政部门和国际信鸽联盟的有关规定,参加国际信鸽联盟组织的有关活动,组织参加或承办国际比赛活动。开展国际交往和技术交流,增进与各国和地区信鸽组织的友谊。(七)制定信鸽运动裁判员、教练员技术等级制度。组织考核、审核国家级裁判员、教练员,并指导地方体育部门做好等级裁判员、教练员的评定工作。(八)负责开展全国最佳鸽舍及鸽王的评选和命名工作。(九)负责对种鸽棚、赛鸽棚实施等级评估、评定,并分级进行管理。(十)负责组织信鸽运动理论、科研和种、育、养、训、赛技术专题科学研究工作,促进信鸽运动科学化发展。(十一)会同有关部门对信鸽运动比赛场地、器材、电子设备等进行技术指导和审定。(十二)开展社会公益活动,树立信鸽运动良好的社会形象。(十三)指导、监督与发展信鸽运动有关的经营活动,为信鸽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服务。(十四)大力宣传信鸽运动,支持和表彰为信鸽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。(十五)广泛联系和团结社会各界人士,充分发挥本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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